根据《2016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我局本次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豆类及其制品、酒类、乳制品、蛋及蛋制品、罐头、咖啡、薯类及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食糖等20大类1838批次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1批次,不合格样品77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食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牛奶场生产的永丰纯鲜牛奶、永丰酸牛奶,标称贞丰县华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火腿月饼,标称贵州省瓮安县瓮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豆豉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贵州金桥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竹山山泉水,标称仁怀市龙香清泉桶装水厂生产的龙香清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遵义市鸿达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恐龙谷饮用天然泉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标称德江县大岩角山泉水厂生产的大岩角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红花岗区玉龙山泉水厂生产的金鼎2008饮用天然泉水检出耗氧量(以O2计)超标;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酒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愉品宴白酒(八年)53%vol、酒魁梦(酱香型白酒)53%vol,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天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钱丰好日子酒52%vol,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天造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黔霸仙酒(30)53%vol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标称长顺县顺酒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顺酒(天赐顺酒)46%vol,标称贵州茅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茅霆三红酒(配制酒)32%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省剑河县翁萨酒厂生产的黔娃土酒(糯米酒)32%vol、苗家糯米酒38%vol、翁萨竹桶酒46%vol检出糖精钠及酒精度不达标;标称都匀市劼牌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花生牛奶奶味饮料,标称贵安新区湖潮乡隆发食品厂生产的百年鹃花鸡蛋豆腐,标称贵州旭阳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旭阳辣子鸡,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夹石镇晓李牛肉干包装厂生产的晓李牛肉干,标称贞丰县沁心蔡氏食品生产的蔡氏月饼(火腿)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标称贵州龙港生态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港刺梨汁检出菌落总数、酵母超标;标称汇川区饥宝宝食品厂生产的广式伍仁味(月饼),标称贵州长顺老农哥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腐皮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贵州省遵义市义龙酒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佳吉五谷酿酒(浓香型)52%vol、五谷酿(老作坊酒)(浓香型)52%vol检出氰化物超标;标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官舟镇全香斋牛肉干厂生产的黄牛肉牛肉干麻辣味,标称遵义市双拐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桥豆腐干检出山梨酸超标;标称贵州圣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鲜羊奶检出酸度超标;标称贵阳富圆糖食糕点厂生产的广式火腿月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标称贵州康美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腿荞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超标;标称都匀市奶牛场生产的原味酸牛奶检出甜蜜素;标称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白冰洋富锶泉水厂生产的白冰洋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道真自治县凉天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凉天沟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归兰山饮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泉水,标称贵州省仁怀市喜中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杉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省松桃育才山泉水厂生产的育才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省务川县三仙洞山泉水厂生产的赋源清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正安阳光山泉水厂生产的务本山泉水,标称湄潭双龙洞山泉水厂生产的湄凝露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湄潭县永兴镇福临门山泉水厂生产的名镇古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松桃白沙晶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户户康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松桃梵净龙洞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龍洞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铖哲水厂生产的犀牛湾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金子山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子垭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林源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林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绥阳县清源饮用水厂生产的清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桐梓县鸣凤山泉水厂生产的鸣凤山泉天然饮用泉水,标称铜仁市碧江区水源头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锦源泉饮用山泉水,标称铜仁市万山区龙门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门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务川自治县洞子溪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洞溪冰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务川自治县天门山山泉水厂生产的天门山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息烽县滴水林园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绿洲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习水县巴竹山泉水厂生产的巴竹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习水县幸福山泉水厂生产的習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紫薇山泉水厂生产的紫薇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正安县安场净淳冰泉水厂生产的芯品淳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紫云自治县坝羊乡冒沙井纯净水厂生产的冒沙井山泉,标称遵义惠遵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山泉饮用纯净水,标称遵义龙洞冰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港冰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遵义市汇川区溪岩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仙人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遵义县上水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水源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遵义县鑫宝禄山泉水厂生产的鑫宝禄天然饮用,标称贵州甘露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沅湖沃(饮用山泉水),标称盘县盘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盤龍山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称安龙县利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毕节市峨峰沙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峨峰沙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大方县冰沁山泉水厂生产的冰沁纯净水,标称贵州省盘县恒昌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宇浩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贵州天瀑龙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峡谷山泉饮用天然山泉水,标称兴仁县龙角山泉水厂生产的泗屯龙角山泉包装饮用水,标称织金皇石山泉饮业公司生产的皇石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标称遵义丹凤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丹凤山饮用天然泉水检出亚硝酸盐超标;标称贵州光勋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月天天然饮用泉水检出大肠菌群及亚硝酸盐超标;标称贵州龙里县邓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辣子鸡检出鸡块含量不达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毕节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我局要求上述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不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焙烤食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蛋及蛋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豆类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酒类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乳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7-饮料
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焙烤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茶叶及其相关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蛋及蛋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豆类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蜂产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罐头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酒类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咖啡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粮食及粮食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乳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食糖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蔬菜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薯类及膨化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水果及其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糖果及可可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调味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7-饮料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7日
日期:201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