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要求,我局对1073项河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计划)开展了集中复审工作。在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基础上,组织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专家进行了综合评估,拟废止134项,修订137项,协调12项,继续有效790项,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又异议,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电话:0371-65927969。
E-mail:hnsdfbz8626@163.com
附件:河南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汇总表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2月23日
日期: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