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豆制品、酒类、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样品共计84批次,其中合格83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食品抽检合格-2016122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21
日期: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