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餐饮环节国抽部分17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米面及其制品(自制)、食用植物油(含煎炸过程用油)等两大类食品。
合格17批次,分别为:
1、抽检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11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二氧化钛、柠檬黄、硼砂(以硼计)、二氧化硫,经检验全部合格。
2、抽检煎炸过程用油6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KOH)、苯并芘、极性组分,经检验全部合格。
附件:
1、 2016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国抽部分)合格产品信息统计表(第47期)
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1日
日期:201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