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国家总局委托我省在10月组织抽检(国抽)的1282批次食品中,涉及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6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3个生产省份的138家企业,共计233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酸价、过氧化值、酒精度等品质指标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等65个指标。检出合格食品229批次,合格率为98.28%,检出不合格食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1.72%。
其中:
方便食品8批次、蜂产品2批次、罐头25批次、酒类13批次、冷冻饮品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糕点177批次,合格173批次,不合格4批次。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1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212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
日期: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