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共抽检27家餐饮服务单位151批次样品,主要包括:煎炸过程用油、腌腊肉制品、生湿面制品、发酵面制品、发酵面制品(铝专项)、熟肉制品、其它肉制品,火锅调味料8种食品和餐馆用餐饮具1种食品相关产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样品。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213
日期: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