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公布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2016第27期),本次共抽检样品21大类194批次,不合格2批次,涉及石家庄、唐山两市2家企业。
根据公告,此次不合格产品有:唐山市开平区皖源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皖源达玖香花生米过氧化值超标,石家庄高邑广源食品厂生产的奥利奇韧性饼干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用于说明样品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腹泻,损害肝脏。
根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除葵花籽外,熟制的其他类坚果与籽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50g/100g。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
根据《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饼干中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公众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河北承担)信息的公告(2016第27期)
日期:2016-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