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0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糕点(月饼)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等22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月饼142批次(2016年9月8日已公示83批次,本次公示59批次),不合格4批次(具体信息见附件)。
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不合格指标分别为:儋州广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月饼(规格:125g/包)脱氢乙酸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五指山明香饼厂生产的四头酥皮豆蓉月饼(规格:500g/筒)菌落总数超标;澄迈金江金香港饼店经营的豆蓉月饼(规格:散装)酸价超标;琼中乌石海琼饼厂生产的四头酥皮伍仁月饼(规格:100g/个)菌落总数超标。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罚工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27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27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日期: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