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加强食品质量源头管控,全面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41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15家小作坊,专项检查人员由各旗县市区食品生产监管和审查人员组成,共分三个检查小组,各检查组由组长负责,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模式,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企业名单,同时成立1个巡查组对各小组工作进行跟踪督察。
检查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规范》(GB14881),新《食品生产许可通则》及相关细则和食品生产日常检查要点表,按照人、机、物、法、环、测等检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企业厂房陈旧、设备老化导致生产车间卫生较差,洗手设施少不能满足生产需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不规范。同时对所检查企业的生产用原辅料、半成品、生产用水等进行抽检,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人员等有卫生洁净控制要求的进行涂抹试验,目前检验机构正在检验。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督促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下一阶段,市食药局将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工作,促使这些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确保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
日期:2016-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