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销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通〔2016〕8号)规定的销售环节市级转移支付任务要求,和平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饼干、调味品、豆制品、食糖等13类60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日期:2016-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