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通报了4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上海闸北南区大润发销售的鱿鱼大烤菌落总数超标。
据了解,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抽检样品共计340批次,其中合格336批次、不合格4批次。
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上海农工商川沙超市有限公司川沙店销售的上海惠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惠浦牌地瓜干(规格/生产日期350克/袋/2016-03-07 ),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
上海纳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名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葡萄干(规格/生产日期 250克/袋/2016-05-25),检出霉菌超标。
据了解,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允许蜜饯凉果中的果脯类(仅限地瓜果脯)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最大使用量为0.25 g/kg),其他类别的蜜饯凉果类不得使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和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而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大润发销售的鱿鱼大烤菌落总数超标
上海闸北南区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芝城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七仟香牌鱿鱼大烤(生产日期2016-06-07),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原因:一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二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是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1批次糕点不合格
上海家得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铭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片糕(规格/生产日期125g/袋/2016-03-26),检出酸价超标。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购进的油脂质量不达标;或是经销商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日期:201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