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1期抽检信息,共抽检353批次, 1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菌落总数、苯并[a]芘以及酸价。
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出苯并[a]芘及酸价不合格
根据公告显示,宁夏丁大头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丁大头的的压榨胡麻油、青海湟中清源植物油厂生产的标称为鑫浪的土榨菜籽油(非转基因)、华池县康盛农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标称为红色南梁的纯胡麻油3批次检出苯并[a]芘超标,另有1批次散装炸油检出酸价超标。
据称,苯并芘苯并芘又名3,4-苯并芘,是一类对人或动物有强致癌作用的食品污染物。食物中的苯并芘主要来自有机物的燃烧,如煤、汽油、木材等燃烧后可产生大量的苯并芘,经大气污染地面和食物;其次高温烧烤、熏制食品也能产生苯并芘并污染食品;另外包装材料用的石蜡,涂料用的沥青中也含有苯并芘,在接触食品时污染食品。苯并芘对消费者健康造成的主要危害就是对人的强致癌作用。它可诱发人类的食管癌、胃癌,如经空气吸入还可诱发肺癌。按照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其在熏烤肉类和粮食加工品中的安全限量为≤5µg/kg;在食用植物油类产品中安全限量为≤10µg/kg。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酸价可作为油脂变质程度的指标。在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根据《GB 7102.1-2003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酸价(KOH)≤5mg/kg,,而《GB 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酸价(KOH)≤3mg/kg。
1批次泡椒凤爪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根据公告显示,石家庄佳尚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阁外醇的泡椒凤爪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地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进行侵入、生长繁殖,最后导致食品发生腐败变质,人食用变质的食物后引起各种食物中毒。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41期总第73期)
日期: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