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据吉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11期)公示》,通报了7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3批次福建亚氏力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亚氏营养米粉水分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6类食品25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8批次,蛋制品2批次,乳制品21批次,餐饮食品46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3批次福建亚氏力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亚氏营养米粉水分超标
据了解,本次抽检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标称为福建亚氏力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亚氏香橙配方营养米粉、亚氏菠萝配方营养米粉、亚氏草莓配方营养米粉中均检出水分超标。
据《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水分应≤6.0%。婴幼儿食品标准,相比于普通的米面标准来说,水分要求更为严格,如果水分超标严重,一段时间酝酿,容易造成微生物繁殖,引起霉变等,婴幼儿使用后将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4批次肉制品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为主要原因
据抽检信息显示,本次抽检肉制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3批次为菌落总数超标。
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标称吉林石五行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标称延吉市延城小菜加工部生产的牛板筋小菜中检出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标称鹤岗市林昊肉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防腐剂是指一类加入食品中能防止或延缓食品腐败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是化学合成的一种防腐剂,在一定条件下能对食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山梨酸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可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反映出企业可能忽视了混合使用防腐剂时对其使用量的控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吉林、通化、长白山、公主岭、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告知黑龙江、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要求上述吉林、通化、长白山、公主岭、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日期:2016-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