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6〕2号)要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50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1. 合格产品信息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日期: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