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226批次,其中6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辉鸿精炼油厂2015年4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2瓶/盒的纯正压榨山茶籽油,酸值(KOH)超标。
(二)调味品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思味佳副食品厂2016年4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6g/袋的正宗卤粉,检出二氧化硫;2.标示为深圳市鲜宝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54克/袋的香菇鸡精,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达标;3.标示为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8月14日生产的规格为280ml/瓶的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4.标示为汕尾市海丰皇斋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的绍兴料酒,检出苯甲酸。
(三)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潮安区庵埠镇吉士郎食品厂2016年5月4日生产的规格为净含量:75mL,12.5mL×6的橡皮棒饮料,霉菌超标;2.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新明食品廠2016年5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160毫升(8毫升×20支)的枪王果味饮料,检出脱氢乙酸,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
(四)罐头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金穗丰食品厂2016年5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108克/包的豆豉鱼罐头,检出孔雀石绿残留量;2.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翔华食品厂2016年2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240g/瓶的绿豆八宝粥,检出甜蜜素;3.标示为广东省徐闻县乐扬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8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850g/罐的糖水黄桃,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五)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广东宇利纳食品包装有限公司2016年5月27日生产的规格为120克/袋的猪耳酥膨化食品,检出甜蜜素;2.标示为潮安区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25克/袋的鸡丁拌面(膨化食品),菌落总数超标。
(六)糖果制品不合格6批次:1.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翔华食品厂2016年5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220克/杯的仙草果,甜蜜素超标;2.标示为汕头市多客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80克/盒的绿茶(绿茶味味软糖),大肠菌群超标;3.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翔华食品厂2016年5月27日生产的规格为220克/杯的仙草果,甜蜜素超标;4.标示为潮州市活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15克/袋的泡弹含片糖(雪柠味),安赛蜜超标;5.标示为潮州市活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15克/袋的泡弹含片糖(可乐味),安赛蜜超标;6.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日新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240ml/盒的食神画笔糖,检出甜蜜素。
(七)蔬菜制品不合格8批次:1.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同旺食品厂2016年3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超标;2.标示为广东省阳西县塔山凉果厂2016年5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850克/瓶的甜酸仁面,糖精钠超标;3.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瑞洪兴腌制厂2016年4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50g/袋的洪兴酸菜,二氧化硫超标;4.标示为惠州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1.5kg/袋的惠州梅菜,甜蜜素超标;5.标示为揭东区新亨镇同旺食品厂2016年3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超标;6.标示为潮州市桥东明香腌制食品厂2016年5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袋的明香菜皇,二氧化硫超标;7.标示为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怡盛食品厂2016年5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超标;8.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老菜农副食品厂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50g/袋的酸菜(酱腌菜),二氧化硫超标。
(八)水果制品不合格23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裕绵园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24日生产的规格为30g/袋的九制梅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2.标示为广东小老谢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9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360克(45克×8瓶)/盒的五味姜,铅超标;3.标示为广东省港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82克/袋的冰糖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4.标示为揭西县同心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红薯仔,菌落总数超标;5.标示为普宁市桂客食品厂2016年4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30克/袋的老婆梅,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6.标示为潮州市庵埠花泰园食品厂2016年5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0g/袋的清凉话梅,菌落总数超标;7.标示为揭西县凤江鹏兴食品厂2016年4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105克/瓶的咸金枣,铅超标;8.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顺展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30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罐的蓝莓,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超标;9.标示为潮安县群声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3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380克/瓶的群声给力棒(果丹类),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10.标示为揭西县海涵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100克/袋的酸甜奶梅,检出诱惑红及其铝色淀;11.标示为汕头市柏盈食品包装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40克/盒的正宗咸金枣(话化类),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12.标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古寨天然保健食品厂2016年5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350克/罐的青爽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13.标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古寨天然保健食品厂2016年5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370克/罐的乌梅,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超标,检出诱惑红及其铝色淀;14.标示为潮安县远轮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16克/组的特制川皮,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15.标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清堂特产加工厂2016年5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500克/瓶的圣女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16.标示为汕头市扬发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330克/瓶的青口梅,检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7.标示为汕头市集泰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328克/瓶的九制榄条(话化类蜜饯),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18.标示为汕头市多巧香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330克/瓶的开心水蜜桃,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19.标示为揭西兴杰食品厂2016年3月23日生产的规格为100克/袋的开胃话梅,铅超标;20.标示为揭西县一品食品厂2015年9月22日生产的规格为168克/瓶的精制话梅(原味),铅超标;21.标示为潮安区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0克/袋的九制陈皮(话化类蜜饯),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22.标示为潮州市活力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180克/组的王老三润喉丹,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超标;23.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佳德丰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20克×30瓶/盒的鲜杨梅,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超标。
(九)糕点不合格7批次:1.标示为东莞市芭芘西饼有限公司2016年5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168克/袋的Q皮红豆饼(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超标;2.标示为揭阳市陈氏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6年5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800克20个/盒的乒乓粿(蒸煮类糕点),霉菌计数超标;3.标示为罗定市龙翔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袋的切片王红豆面包,霉菌计数超标;4.标示为博罗县康雅鑫食品加工厂2016年5月17日生产的规格为320g/盒的纯正绿豆饼,菌落总数超标;5.标示为罗定市华圣面包厂2016年5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90克/袋的肉松包,检出糖精钠;6.标示为吴锦园饼店2016年5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95g/盒的香芋饼,酸价、霉菌计数超标;7.标示为茂名市茂南区嘉斌饼家2016年6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50克/盒的绿豆饼,菌落总数超标。
(十)豆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金喜旺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盒的葫芦兄弟,检出甜蜜素、安赛蜜、日落黄,山梨酸超标;2.标示为普宁市洪阳镇松兴酱油厂2016年5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瓶的小南乳,甜蜜素超标。
(十一)餐饮食品不合格5批次:1.标示为德庆县阿尔戈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6月14日销售的极品流沙包,检出苋菜红;2.标示为罗定市东悦大酒店2016年6月15日销售的流沙包,检出胭脂红、日落黄;3.标示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亮点茶餐厅2016年5月25日销售的古法叉烧包,检出铝;4.标示为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利满园山庄2016年5月24日销售的清远鸡,恩诺沙星超标;5.标示为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利满园山庄2016年5月24日销售的鲩鱼,检出孔雀石绿与隐色孔雀石绿之和。
(十二)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东莞虎门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6月7日销售的贵妃蚌,检出氯霉素。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103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10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3日
日期:20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