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白酒、饮用水等2个类别食品的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样品313批次,其中:白酒123批次,饮用水190批次,合格样品31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现予以公告。
一、2个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黑龙江金帝天然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亚硝酸盐超标;黑龙江绿谷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锦老窖(三年陈)酒”检出阿斯巴甜。
二、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已在第一时间通知辖区食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查明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和原因,召回不合格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全面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拔打“12331”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
日期: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