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12大类食品共65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2批次,合格样品643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69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11批次,不合格5批次;肉制品61批次,不合格1批次;罐头57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90批次,不合格2批次;水产制品44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57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蔬菜制品55批次,蛋制品29批次,水果制品24批次,速冻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宿迁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26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26
日期:2016-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