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草案,拟在REACH法规附件XIV中新增如下物质:
编号 | 物质 | 根据法规第57条的内在属性 | 过渡期安排 | |
最晚申请日 | 日落之日 | |||
32 | 溴代正丙烷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3 | 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4 | 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与直链)烷基酯,富C7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5 | 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6 | 支链和直链1,2-苯二羧二戊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7 |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8 |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39 | 邻苯二甲酸正戊基异戊基酯 | 生殖毒性(1B类) | 法规生效后18个月 | 法规生效后36个月 |
40 | 蒽油 | 致癌性(1B类),PBT,vPvB | 法规生效后21个月 | 法规生效后39个月 |
41 | 高温煤焦油沥青 | 致癌性(1B类),PBT,vPvB | 法规生效后21个月 | 法规生效后39个月 |
42 | 对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包括界定明确的物质以及UVCB物质、聚合物和同系物) | 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 法规生效后24个月 | 法规生效后42个月 |
43 | 分支或线性的壬基酚,包括含有9个碳链的所有独立的同分异构体和所有含有线性或分支9个碳链的UVCB物质 | 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 法规生效后24个月 | 法规生效后42个月 |
针对此前发布的第4、5、6、7、10、11、12、14、15、16、17、18、19、20、21、22、23、25、27、28、29、30和31等23项物质,当这些物质本身或其混合物被用于生产一项物品时,若该物品的某样零部件损坏则无法完成预定功能,则将这些物质用于生产这些修理用途的零部件时,其最晚申请日为2019年9月1日,日落之日为2021年3月1日。
当第40项蒽油所含的苯并[a]芘(EC号:200-028-5)的含量小于0.005%时,该项不属于致癌物。
该草案若最终被欧盟委员会批准,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
日期: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