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承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6年计划启动制定酸马奶、生驼乳、灭菌驼乳和分割牛羊肉生产卫生规范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现向自治区境内征集上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单位。起草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检验机构等。
二、从事食品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食品安全专业队伍。
三、能够胜任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工作。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7月26日前,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电话:0471—6946273
2016年7月15日
日期:20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