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据海南省食药监局消息,海南省食药监局对饮料(5月~7月)、调味品(3月~6月)组织了抽检,共抽检饮料105批次,合格104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调味品55批次,合格53批次,不合格2批次。
1批次饮料不合格
据抽检信息显示,共抽检饮料105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57家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10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
儋州利健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荔枝味果味饮料(450ml/瓶)菌落总数和霉菌超标。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根据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Q/DLJ0001S-2015《果味饮料》)规定,饮料中菌落总数限量值为≤100CFU/ml。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而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也可能是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霉菌超标,后者为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本次抽检霉菌超标的产品未检出真菌毒素、致病菌。
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海南家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上黑榜
据了解,本次抽检抽检调味品55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31家生产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53批次,不合格2批次。
1批次海南家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王调味品(45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硫磺作为加工助剂,在制糖工艺生产过程中生成二氧化硫,起到澄清、漂白作用。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调味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此次调味品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0.024g/kg)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的调味料中添加白砂糖,而白砂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允许小于等于0.03mg/kg(GB13104-2005),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3.4带入原则的3.4.2条款。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1批次海南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酱(180克/瓶)糖精钠超标。
糖精钠为食品中常用的甜味剂,允许在部分食品中限量使用;当食用较多的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摄入过量甜蜜素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相关报道: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三十三期)
日期:201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