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其他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14类食品35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4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黄冈、十堰、襄阳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929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929
2016年9月29日
日期: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