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地区“食药署”消息,9月26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布部授食字第1051302769号附件,拟修订生鲜或冷藏蔬果申请输入查验部分规定。
根据公告,预告废止自2011年4月15日起试办输入生鲜或冷藏蔬果申请输入查验时,填写产地州(省)别信息,并检附检疫证影本,或其他产地证明文件影本以供边境查验人员进行核对。
另外,修订2011年4月1日授食字第1001300803号公告,试办输入生鲜或冷藏蔬果申请输入查验时,产地州(省)别信息请填列于“州别”栏位草案。
附件: 公告附件.pdf
日期:201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