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危险产品法》(双酚A)附录I第I部分的修订文件于2010年3月11日获得通过,新法规禁止在加拿大进口、销售或通过广告推广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该法规已于2010年3月11日开始实施,主要的变化是:加拿大《危险产品法》附录I第I部分在15个条款之后增加一项,即 "16. 含有双酚A的聚碳酸脂婴儿奶瓶。"
更多内容请见:
http://www.gazette.gc.ca/rp-pr/p2/2010/2010-03-31/html/sor-dors53-eng.html
日期:201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