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抽检信息,共抽检9类食品46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肉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 蔬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米饼中检出不得添加的安赛蜜。
4批次肉制品及1批次葡萄干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4批次肉制品: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珲春市火炬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吉林市龙潭区百草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麻辣鸡肚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防川岭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牛板筋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1批次水果制品:吉林省毅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凉果类)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根据《GB 2726-2005 熟肉制品卫生标准》,酱卤肉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80000CFU/g。根据《GB 14884-2003 蜜饯卫生标准》,凉果类中菌落总数应不超过1000CFU/g。
1批次辣鱿鱼中苯甲酸超标
1批次蔬菜制品:延吉市幸福小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鱿鱼中检出苯甲酸超标、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苯甲酸在食品中常作为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对产酸菌作用较弱。由于苯甲酸对水的溶解度低,故实际多是加适量的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用90℃以上热水溶解,使其转化成苯甲酸钠钠后才添加到食品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腌渍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2批次米饼检出安赛蜜
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吉林市康米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膨化米饼(高粱)和膨化米饼(青稞)中均检出不得使用的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是一种甜味剂,类似于糖精,易溶于水,增加食品甜味的,没有营养,口感好,无热量,具有在人体内不代谢、不吸收(是中老年人、肥胖病人、糖尿病患者理想的甜味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薯类及膨化食品中不得检出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
相关报道: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6期)公示
日期: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