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青稞酒的生产管理,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由我局计划,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西藏藏缘青稞酒业有限公司承担,起草编制了《青稞酒良好生产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现将《青稞酒良好生产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10月20日。
如有意见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联系人:赵勇 电话:13989980941
传真:0891-6821035 邮址:zhaoy@xzzj.gov.cn
附件:1、《青稞酒良好生产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2、《青稞酒良好生产规范》编制说明
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9月21日
日期: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