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大连市质监局稽查队根据省质监局文件精神,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目前共检查了6家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一查企业生产资质,重点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 “CCC”认证证书;二是产品标识标注是否规范,是否标注“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三是企业原材料把关情况。
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有个别企业未按照《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标注不锈钢类型,有的企业原料质量证明不全。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按照规定马上整改。
日期: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