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和冷冻饮品共14大类合计31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5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7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武汉、襄阳、荆州、潜江、随州、天门、咸宁、仙桃、黄石和荆门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92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922
2016年9月22日
日期:201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