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消息,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9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总局关于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通知》。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陆续查处了一批使用罂粟壳作为食品调味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然而,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仍发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在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时存在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根据通知,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准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以及肉冻、凉皮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饮料和其他需要添加食用明胶的食品时,要认真检查核实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准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将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作为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以及美食街、夜宵城和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区域的突击检查,积极开展省、市、县纵向飞行检查,行政区域内横向交叉互查,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参与监督检查。
在监督抽检方面,要将火锅底料和调味料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食品,加大对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指标的检测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举报投诉、舆论媒体关注的食品和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抽检对象,抽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餐饮服务提供者经查实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将被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药监部门将及时曝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典型案例,并将有关信息记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通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共治氛围。
日期:2016-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