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期公布抽检信息为中秋节日食品,产品信息详见附件。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品抽检合格-20160914.xls
日期:201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