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等8类食品共计607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5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具体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824.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4.xlsx
日期:201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