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监管,保障流通环节进口食品质量安全,2016年6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食用植物油、酒类、肉类、水产品等四类进口食品(含进口食用农产品,下同)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检产品200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省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质量总体稳定。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进口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本次监督抽检具体结果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4-食用植物油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4-酒类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4-肉类
4.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4-水产品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
日期:2016-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