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2016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餐饮环节6亚类食品和1类食品相关产品,包括:肉制品、米面及其制品、复合调味品、糕点、面包、豆制品、饭店和餐饮店自制饮料及复用餐饮具,抽检样品共计166 批次,其中合格164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台州市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处置。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特此公告。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819-餐饮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19-餐饮食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08月19日
日期:2016-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