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蜂产品、罐头、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品、肉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13类食品56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2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其中蜂产品不合格3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十堰、咸宁、随州、恩施、襄阳、荆州、孝感、武汉、仙桃、荆门等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18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818
2016年8月18日
日期:201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