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日本农业部发布G/SPS/N/JPN/471号通报,拟修订国内动物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条例。拟在该实施条例第45条中增加乳制品为动物检疫产品。一旦某种产品被列为动物检疫产品,那么该产品的进口一定要有出口国官方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作为个人使用的产品除外。乳制品的动物卫生要求也正在准备起草中,包括根据进口的风险分析和OIE陆栖动物卫生法典的第8.8.24,8.8.25,8.8.35和8.8.36的内容在证书中要有相应表述。该修订预计2017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日期:201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