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广东省食药监局消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其中, 蔬菜制品不合格5批次:
1、标示为饶平县高堂惠田食品厂2016年1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盐渍酱腌菜,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2、标示为饶平县高堂惠田食品厂2016年3月12日生产的规格为180克/罐的高堂大嫂香菇菜脯,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3、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原香食品厂2016年4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酸豆角(盐水渍菜),二氧化硫超标;
4、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原香食品厂2016年3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酸菜,二氧化硫超标;
5、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下蓬六合杂咸加工厂2016年3月5日生产的规格为168克/袋的汕头咸菜,二氧化硫超标。
蔬菜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抽检项目包括铅、总砷、镉、总汞、氧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指标。
具体抽检信息详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29期 总63期)
日期: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