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广东省食药监局消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 其中,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2批次:
1、标示为佛山市南海区佰业隆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8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900毫升/瓶的100%纯香小榨菜籽油,检出溶剂残留;
2、标示为东莞市好帮手食品厂2015年8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1.5升/瓶的四川菜籽原香食用调和油,酸值/酸价(KOH) 超标。
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抽检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苯二酚(TBHQ)等指标。
具体抽检信息详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29期 总63期)
日期:2016-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