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第2季度对全省范围内生产及经销的部分产品开展了第2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相关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2. 电饭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3. 电热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6. 一次性纸杯和纸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7. 一次性塑料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15日
日期:201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