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对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农产品交易中心经营销售的蔬菜、鲜鱼、猪内脏、豆类等四大类食用农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共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28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现予以公告。
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并注意市场内有关农残、兽残检测的公示布告,食用前应清洗干净。消费者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20160721-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xls
日期:201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