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实施方案》,我局本次抽检了焙烤食品、蛋及蛋制品、蜂产品、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9大类300批次食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食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贵州土茅帅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土茅帅酒(配制酒)50%vol、标称贵州省仁怀市利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台酱蓝莓酒(蓝莓青春派)(配制酒)38%vol、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黔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玛咖酒51%vol(配制酒)、标称贵州台郎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台郎酒(配制酒)51%vol检出酒精度超标;标称贵州凤冈文士锌硒茶酒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凤冈茶酒(配制酒)40%vol、标称贵州凤冈文士锌硒茶酒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爸酒(配制酒)40%vol检出酒精度不达标;标称贵州省仁怀市怀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源酱酒53%vol检出糖精钠、甜蜜素;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茅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鑫酱军酒53%vol检出氰化物超标;标称红花岗区玉龙山泉水厂生产的金鼎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我局要求上述市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不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07-酒类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07-饮料
产品合格信息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焙烤食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蛋及蛋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蜂产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酒类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冷冻饮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粮食及粮食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乳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饮料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日期: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