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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科学、务实、高效

   2010-04-08 食品伙伴网康桥夕阳994
核心提示:2010年4月3日卫生部公开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引起食品行业各方的广泛关注。首先,这个标准涉及的范围广

    2010年4月3日卫生部公开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引起食品行业各方的广泛关注。首先,这个标准涉及的范围广,几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内销产品均在规定范围内。其次是标准影响深,一旦新标准正式实施,不能符合的那些标签将被终止使用,更换符合新标准的标签印制需要重新制版,这对一些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些甚至需要版面的重新设计。


    对于这样一个对行业影响巨大的标准,卫生部表现得极为慎重,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在现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基础上修订。承接修订任务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成立了标准工作组,承担标准修订工作。标准工作组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相关问题,听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意见。商务、质检、工商等部门代表和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标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焙烤与糖制品工业协会等单位代表参会。标准工作组在会议研究基础上,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随后,卫生部再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进行为期2个多月的征求意见。


    昨日,食品伙伴网转发了《卫生部监督局公开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网友康桥夕阳认为该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相关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把预包装食品的定义由“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改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赋予预包装食品更广的内涵。同时,尊重科学,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尊重事实,充分考虑行业客观存在的情况;工作作风,彰显极高的效率。


    科学:《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参考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增加了“调味料”和“乳蛋白”的归属名称。同时,增加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为消费者明确选择,安全食用提供了更多信息。此外,增加“贮存条件”标示要求,是食品保质范围从厂门到消费者手中的延伸。


    务实:《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我国饮食习惯,将“香辛料”和“调味料”加入量调整为“不超过6%”可以总称标注。增加食品储运包装和散装食品定义,增加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定,实际也是对这些包装形式的认可。同时,删除了一些消费者容易产生歧义的保存期定义、包装日期(灌装日期)定义。此外,考虑实际情况,将免于字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包装物(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由现行GB7718规定的20cm2调整至35cm2。


    高效:这个就无需多言了, 2010年2月3日卫生部监督局发函委托修订标准(《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委托制修订食品、营养标签安全标准的函》),二个月时间,征求意见稿出炉,这不是效率是什么?


    我个人认为,这次修订后比以前大有进步,不过有一点不是很明白:对于进口预包装食品符合的我国相应的食品标准是否需要标注呢?就算是商检说了算,他们也该有个评判标准呀,是不是也该标注呢?

更多讨论:http://bbs.foodmate.net/viewthread.php?tid=352850&highlight=

备注:以上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食品伙伴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日期:2010-04-08
 
行业: 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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