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开展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6年7月1日前反馈我部或标准编制单位。
环境保护部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李磊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话:(010)66556222
传真:(010)66556218
标准编制单位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100029
电话:(010)84665091
传真:(010)84665087
邮箱:caolei@sepacec.com
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征求意见稿)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征求意见稿)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
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附件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包装制品》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北京康德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3.可乐丽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4.潍坊华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海南赛诺实业有限公司
6.广东华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常州市塑料厂有限公司
8.宜兴光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9.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 江阴精良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1. 大连大富塑料彩印有限公司
12. 苏州同大机械有限公司
13. 环境保护部水司、大气司、土壤司
附件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家电循环技术中心
3.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佛山)
4.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5.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6.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7.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8.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帅康集团有限公司
10.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1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2.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13. 优盟厨卫电器有限公司
14. 浙江康纳电器有限公司
1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16. 浙江德意厨具有限公司
17. 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广东康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9. 环境保护部水司、大气司、土壤司
日期:201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