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长春市级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进行公示。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份抽检保健食品119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0.84%。本次抽检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减肥类保健食品、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类保健食品、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类保健食品、改善睡眠类保健食品、声称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类保健食品、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类。抽检依据为经过相关部门或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补充检验方法等。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是否齐全,查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 保健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0
保健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0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0日
日期:2016-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