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组织了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进行检验。
本次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130批次,分别来源于海南省83家生产经营单位,抽样检验结果为:合格126批次,不合格4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
4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生产企业和不合格指标为:文昌润之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之颂芝麻油酸价超标;澄迈永发兴达榨油厂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琼海嘉积利源花生榨油厂生产的金利源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昌江石碌金麦人家蛋糕店生产的白吐司菌落总数超标。文昌市、澄迈市、琼海市、昌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不合格样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3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3
日期:20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