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库曼斯坦中立报6月8日报道,为促进农业领域发展,国家向农场联合体、农业股份公司、土地承租人提供如下优惠贷款:向畜牧业、养禽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业及服务业项目提供10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向购买农业机械设备和工具以保障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用户提供10年期贷款,年利率为1%;土食品工业联合体、土工业家企业家联盟成员单位在获得土地修建畜牧和养禽综合体、种植饲料作物时,国家商行《农场银行》可提供年利率2%的10年期贷款;从国家稳定基金中拨款3亿马纳特给国家开发银行,用于股份制商行《富裕银行》向工业家企业家联盟成员单位提供年利率不超过1%的贷款。
日期:201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