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端午节日期间粽子消费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在食品流通环节对全省粽子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检粽子产品100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省市场销售的粽子产品质量总体稳定。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本次监督抽检具体结果信息见附件。
附件: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07-糕点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7日
日期:201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