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57号),涉及我省的产品有1批次,为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振文强力酒厂生产的经典一滴香酒甜蜜素检出值为0.072g/kg。规定标准为不得使用。
二、核查处置情况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2月5日启动核查处置,向被抽样单位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送达经典一滴香酒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企业购进此批次产品共140瓶,销售112瓶,报损28瓶。执法人员于当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调查,海南盛盛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进货时查验了供货商的许可证明文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于处罚的规定。2016年2月6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日期: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