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省局按照总局要求,组织专人对湖北康派克冰淇淋生产有限公司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情况,并通过检查液态乳产品配方、投料记录、入出库记录、生鲜乳收购记录、发票等,利用物料投入产出平衡原理,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复原乳加工液态乳且未按照相关规定标签标注复原乳,或者使用复原乳加工巴氏杀菌乳的行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企业目前生产液态乳产品种类有灭菌乳(1个规格)、调制乳(1个规格)。经查看企业自查报告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的灭菌乳(1个规格)未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企业生产的调制乳(1个规格)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标签标识符合有关规定。
(二) 现场查验了企业生鲜乳收购记录、原料入库记录、投料记录、产品出库记录,记录完整;
(三) 选取2016年3月30日采购的原料奶计算液态乳物料投入产出情况,物料基本平衡。
2016年5月26日
日期:2016-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