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告示,其主要内容如下:
a. 食品原料管理体系改为食品中可用原料的形式(2016.5.31实施)。
1) 以往食品原料数据库包含食品中可用原料与不可用原料,修改后改为仅包含食品中可用原料的肯定列表系统,原料库中可用原料目录登载入食品法典中,删除不可用原材料目录。
2)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未公示的食品原料,需经韩国MFDS安全性审查并登载入食品法典后方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目前登记的可作为原料使用的食品共计4894种。
b. 新设乳蛋白过敏婴幼儿用配方食品类型(2016.5.31实施)。对牛奶蛋白过敏或因过敏疾病家族病史难以饮用普通配方奶粉的婴幼儿,新制定以乳蛋白水解液或氨基酸为蛋白质原料的“乳蛋白过敏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类型。
c. 新设了冬季、雨季用糖饲养蜂蜜等食品类型(2017.1.1实施)。
d.新设酵素(酶)食品的酶含量定量标准(2017.6.1实施)。
e. 葡萄酒生产加工中为了增香允许使用橡木片(棒)(2016.5.31实施)。
f. 新设及修改部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016.8.1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foodnews.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9198
日期:201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