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2016年第75号通告中,涉及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日期:2015年12月16日),检验结论为锰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16年2月22日省我局收到国家总局第75号通告中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不合格报告后,立刻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全面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情况
经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调查: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贵族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日期:2015年12月16日)共计990听,已销售759瓶,剩余的231瓶已被厂家召回。
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食品类)》(2015版)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敦化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进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零六百零九元八角整;并处罚款人民币二十四万三千六百五十八元八角整:合计人民币二十八万四千二百六十八元六角整的行政处罚。
三、整改情况
在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指导下,该公司对各产品标示值的有效验证。目前,公司正按国家标准对产品标签标示值进行修订,并完善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营养成分标示值合理有效。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
日期:201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