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授标字第10520050300号公告,预告修正“商品检验规费收费办法”第七条、第十九条之二、第十九条之四及第二十一条附表三,14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610
日期:2016-05-25
2016年5月18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授标字第10520050300号公告,预告修正“商品检验规费收费办法”第七条、第十九条之二、第十九条之四及第二十一条附表三,14天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修正草案总说明及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610